11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10月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37.7万亿元,当月增加3481亿元,较9月多增1013亿元。对此,市场上出现了“放松调控”甚至“宽信用”的猜测。
实际上,无需过度解读10月个人住房贷款增加。这是对此前部分地区、部分银行房贷从紧的适度调整,其目的是保障刚需、满足居民合理购房需求,进而稳定市场预期。房地产信贷平稳有序投放不会变,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不会变。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调控的战略和方针,是当前及今后做好房地产金融工作的长期遵循。我们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加快建立房地产长效机制。截至2021年9月末,房地产贷款增速已降至8.6%,比全部贷款增速低近3个百分点,其中,房地产开发贷款增速大幅下滑。
但要注意,在防范化解房地产“灰犀牛”风险的同时,也会伴随着市场“阵痛”,以及由此引发的短期、过激市场反应,近期个别大型房企的风险暴露便是典型。
对于处置风险过程中可能引发的风险,必须高度重视。部分大型房企工地停工、已预售房产无法按时交付,不仅会损害购房者合法权益,还会导致部分购房者产生不稳定预期,长此以往,也不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购房者的不稳定预期,一定程度也来自此前普遍收紧的个人住房贷款。出于“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金融监管部门于2020年12月正式建立“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要求银行的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不得高于相应上限。
为防止市场出现短期、过激行为,监管部门对以上整改设置了2年、4年不等的过渡期。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过度收缩行为依然存在,从各家银行今年的执行情况看,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逐月减少并非个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