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获悉,广州市写字楼(办公用房)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由2%调整为3%。其他住宅类的普通住宅2%,非普通住宅3%,别墅4%及商业营业用房和车位4%维持不变。
据市地税局介绍,此次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执行时间自2012年7月1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止(税款所属时期),是对近两年广州地税关于明确广州市销售普通住宅和写字楼(办公用房)、非普通住宅、别墅、商业营业用房和车位等房产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政策再次进行调整的延续。
对此,中立地产总经理助理高德辉表示,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税率最低30%,最高可达到60%,此次预征率只是提高了1%,实质影响很少,发展商很容易消化,比如富力盈凯广场,开价就40000元/平方米,提高1%的预征率也不过是每平方米增加400元。高德辉表示,今年以来写字楼的租售虽然没限购之前旺盛,但整体销量较好,不断有新楼盘推出,同时也有写字楼改成公寓出售。此次提高预征率或是国家从调控角度出发,认识到写字楼的销售已经过热。